“限塑令”下的可降解塑料一站式检测服务
2020年1月16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研发推广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明确到2020年底,我国将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2020年中旬,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按照禁限管理细化标准把握2020年底阶段性目标任务,明确禁限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政策边界和执行要求。
据了解,目前可降解塑料生产企业增速明显。以海南为例,截至2020年7月,已有46家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注册。(以上信息来源于:第一财经)
关于可降解塑料的推进工作仍在持续,国标《降解塑料的定义(GB/T 20197-202X)》,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以上信息来源于:生物降解材料研究院)
到底什么是“可降解”?
可降解塑料,是指在自然界如土壤、沙土、淡水环境、海水环境、特定条件如堆肥化条件或厌氧消化条件中,由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作用引起降解,并Zui终完全降解变成二氧化碳(CO2)或/和甲烷(CH4)、水(H2O)及其所含元素的矿化无机盐以及新的生物质(如微生物死体等)的塑料。
可降解塑料降解后是否造成次生环境危害呢?
大家都特别关心,是否所有的可降解塑料都可以降解为对环境无害,所以对生物降解塑料的降解性能要求增加了重金属及特定元素含量的指标,如GB/T 18006.3-2020《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 28018-2011《生物分解垃圾袋》、GB/T 35795-2017《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 28206-2011《可堆肥塑料技术要求》中都进行了严格要求;还对可堆肥塑料其堆肥化后的堆肥进行了生态毒性试验,包括植物毒性试验、蚯蚓毒性试验等;对土壤可降解的生物降解地膜,除了降解性能、重金属含量规定外,新的对生态毒性等也进行了规定。因此,从目前看,符合标准要求的生物降解塑料,降解后对环境不会造成次生危害。
重金属及特定元素含量具体限量要求如下:
项目 | 限量要求 |
锌(Zn) | 150 mg/kg |
铜(Cu) | 50 mg/kg |
镍(Ni) | 25 mg/kg |
镉(Cd) | 0.5 mg/kg |
铅(Pb) | 50 mg/kg |
汞(Hg) | 0.5 mg/kg |
铬(Cr) | 50 mg/kg |
钼(Mo) | 1 mg/kg |
硒(Se) | 0.75 mg/kg |
砷(As) | 5 mg/kg |
钴(Co) | 38 mg/kg |
氟(F) | 100 mg/kg |
微谱检测实验室已具备可降解塑料的重金属及特定元素含量检测能力。能提供可降解塑料产品的一站式检测解决方案,检测服务如下:生物分解率检测、重金属及特定元素含量检测、力学性能检测、材料主成分定性,助力企业产品成功投放市场,满足市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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